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支持数据警务 智慧公安建设的决议 (2019年8月28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听取和审议了《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工作任务,大力推进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就支持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作出如下决议: 一、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是落实党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创新社会治理、守住安全底线的现实需要,是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迫切需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此项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立足长远和全局,坚持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持之以恒地推进此项工作。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任务,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基础性工程建设 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是一项促进我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解我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底子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等难题的重要抓手,必须早投入、早见效,切实抓紧抓好。顺应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运维趋势,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部署。要统筹推进建设管理集约化、应用系统平台化、资源利用社会化,抓好顶层设计,统一标准、规范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应用。要根据公安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精准化、高质量建设实施。要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力度,避免重复投资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保障公安机关能够强制性及时获得政务类和社会类数据。公安机关要统一数据标准,明确数据结构类型,制定数据对接技术方案。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主动提供相关数据资源,推动公安数据、政务数据、社会资源数据、网络数据全量汇聚。要重点加快公安大数据应用中心、指挥平台、融合卡口平台、移动警务系统建设,构建网格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财政投入机制,确保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资金。将项目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足够资金保障运维需求。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 要以公安大数据智能化系统应用为重点,加强社会治理相关领域数据的归集、发掘及关联分析,增强风险管控能力,解决“用不深、用不全、用不广”的问题,实现服务警务实战“全流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风险防控更协同、打击犯罪更精准、维护稳定更高效,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要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通过全员学习、专题培训,先学一步,学深一步,进一步提升各级公安机关及全体干警应用大数据的能力,发挥大数据应用的最大效能,全面提升公安工作质效。 四、强化责任担当,依法维护网络安全 要坚持安全保护与大数据建设应用同步规划实施。所有大数据应用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必须履行安全职责,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依法完成网络安全等级备案。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网络攻击破坏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五、坚持大力协同,积极营造支持和促进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通过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等,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进一步支持数据警务、智慧公安高质量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大数据建设与应用考核机制,明确责任和时间表,协同推进,加强督导,集中力量推动工作落实,如期实现工作目标。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对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将阻碍大数据建设、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的行为予以曝光,为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营造法治氛围。要动员和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促进政府及公安机关把这项利在长远的工作抓紧抓好,促进公安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我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你在哪里 我们就守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