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是政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它的核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参加中国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另一方面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对于政协委员来说,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政协委员应充分发挥法律赋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积极发挥监督作用,让政协的民主监督成为促进改善党内建设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作风的重要推动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首先,要履行好政协委员职责,发挥好政协组织的民主监督,就需要聚焦中共中央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十三五”时期重要约束性指标的落实,准确定位,把握方向和原则,以组织监督性强的视察调研活动为主,多种形式配合,增强监督实效。在监督政策落实和执行方面帮助政府改善职能,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其次,要履行好政协委员职责,发挥好政协组织的民主监督,其次必须围绕加强城市规划工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无障碍环境建设运行、大运河申遗成功后的保护与利用等课题开展民主监督。政协委员多数拥有自己擅长的专业领域,在民主监督时有经验,懂行业,可以更加有利的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
第三,要履行好政协委员职责,发挥好政协组织的民主监督,就必须重视发挥协商活动、委员提案、大会发言、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和委员来信来访等民主监督作用。要建立健全政协委员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尽量多听取党内,团体内及人民群众的诉求,开展有的放矢的监督调研。
此外,要履行好政协委员职责,发挥好政协组织的民主监督,还要及时总结开展民主监督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制定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协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提高监督工作制度化水平。
总之,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不断深化和日益完善,必将将更好的帮助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政府机关职能转变,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最终共同实现“中国梦”。(王中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