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山西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李永平带领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在运城市开展执法检查。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守相、副市长董旭光陪同检查并参加座谈会。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赴华电运城盐湖九河风电场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我市关于《可再生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与参会的职能部门、企业代表和应邀的省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
李永平对我市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的有关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认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速度,编制目标、找好项目,促进运城可再生能源发展迈上新台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大空间、注入新的动能;进一步处理好可再生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确保《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落实。 张守相表示,我市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能源发展战略和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策部署,贯彻实施好《可再生能源法》,用法治力量推动我市可再生能源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正在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真正把法律制度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发挥出来,着力打造山西省能源革命排头兵,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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