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成果,净化盐湖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2019年10月16日上午,按照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抽调盐湖分局经侦大队、派出所、巡特警大队多警种联动、协同作战,联合开展了打击传销“10.16”统一收网行动。 10月16日凌晨6时30分,根据前期摸排和群众举报的线索,参战民警兵分六路,对盐湖辖区聚财小区、望湖新村、货场路、老白纺小区等11个传销窝点进行了定点精准打击。 经查:近期以来该传销组织冒用广州“新柏菜”公司名义,采取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的方式在盐湖辖区内从事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推行“五级三阶制”模式,即业务员、主管、主任、经理、总经理,要求传销人员首次加入该传销组织须向上线交2800元购买一份“新柏莱”化妆品(实际并无产品),即可成为业务员,业务员发展3份可晋升为主管,主管发展9份可晋升为主任,主任发展64份可晋升为经理,经理发展398份可晋升为总经理。该组织采取拉人头计酬的方式,不同级别发展下线按一定比例提成,一套业务员返利300元,主管反利350元,推销的越多返利越多。 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110人,出动车辆12台次,捣毁传销窝点11个,清查参与传销人员159名,分别来自云南、贵州、四川、湖北、江西等地。目前,公安机关对15名重点对象正在审查深挖中。 公安机关将以空前的力度打击传销 对非法传销活动形成高压态势 打不净、不罢手、不收兵 坚决把传销犯罪多发势头打下去 全警动员 主动出击 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手软 全力创建“无传销城市” 识别传销行为的“三个凡是”
无论传销的招数如何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有些特定的套路无法规避。 第一步:凡是背离市场经济本质规律的所谓暴利商业行为,即可初步认定疑似传销行为。在资本疯狂的时代,真正暴利的商业行为早就被大资本垄断和控制了,哪里还有小资本追求暴利的机会呢!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 第二步:凡是产品或服务严重偏离自身市场价值且所谓经营行为本质上没有没有创造出社会价值,即可认定该产品或服务是传销的道具。 第三步:凡是拉人头分等级靠人头费用才能生存和发展的组织,这也是传销用的产品或服务没有创造社会劳动价值的原因。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规定,以下三种行为是传销: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盐湖警方提醒您:
天上不会掉馅饼,认清传销危害,警惕传销陷阱,如发现相关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举报!!!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网上交友、找工作时一定要谨慎,交友时一定要认真核对对方身份,特别是牵涉到自己的经济利益时,切勿被对方的花言巧语多迷惑。遇到不法分子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时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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