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社会福利院获评 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在刚刚召开的第21次山西省民政会议上,运城市社会福利院被评为先进集体。 近年来,运城市社会福利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积极打造“让爱助推天使成长”工作品牌,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使孤残儿童在养育、教育、康复、医疗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得到全面保障。
稳步提高儿童集中供养能力。积极探索科学化、标准化、亲情化的养育方式,建立科学规范的“三级”护理责任体系,制定保育员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科学动态的巡查制度。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成运城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部,配备标准育婴中心、多功能活动室、图书室,楼道、楼梯安装视频监控和残疾人无障碍设施。 运城市社会福利院全力抓好孤儿的教育培训。 坚持因材施教,针对幼儿加强学前教育,开设幼儿思想道德启蒙教育课;针对脑瘫儿童上学困难的问题,专门开办了特教班,聘请特教教师,通过做游戏、唱儿歌、背唐诗等方式对28名轻度脑瘫儿童进行智力开发;针对大龄孤儿,主抓技能培训和心理培训,先后培养了7名中专(技校)生和4名大学生,开展心理辅导30余次。精心组织康复救治。坚持每日开展医疗服务和查房制度,对孩子病情做到“三早一报告”,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危病重患者及时报告,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争取第一时间挽救患儿的生命。 运城市社会福利院大力开展家庭养育和回归社会服务。 组建临猗西张吴家庭寄养服务站,成立了“儿童之家”,使41名孤儿回归家庭生活;完成了26例国内、196例国外送养,让孤残儿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针对大龄孤儿面临就业、婚姻、住房困难的实际,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安排13名大龄孤儿就业;帮助大龄孤儿开办“副食店”“兄弟按摩店”“裁缝店”,搭建自主创业的平台;帮助落实了10套廉租住房;出台《大龄服务对象一次性安置补偿方案》,促进大龄孤儿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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