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价格收费行为,2019年11月1日,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盐湖区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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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组成的督查组,实地走访、检查了市区多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门店还存在没有明示监督单位和投诉举报电话、违规收取中介费或代办费等问题。对于发现问题的机构,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与责令整改。同时,强化后续监管措施,密切跟踪整改情况,从严、从重查处落实不力的机构。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通过中介办理买卖房屋交易时,一定要查询对方的营业执照。“测绘费”国家已经命令取消,二手房办理交易过程中的“评估费”应由银行等相关机构承担,不应向消费者收取。
从9月中旬开始,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对运城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开始专项整治,活动预计持续至12月底。
运城市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重点主要包括: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违规收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无照经营等。市民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目前,专项整治活动已经进入督察督办阶段。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东海表示,要把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联合查处、齐抓共管,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家,快速有效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使人民群众租房更安心、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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