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夏县法院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宣布实施《夏县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析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夏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整顿方案》《落实信访责任制整治方案》。 会上,该院员额法官代表李高乐、张复斌、李晓3人围绕三项整治工作作表态发言。他们承诺: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非因履行法定职责或者非经法定程序或相关工作程序,不向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向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批转、转递涉案材料,并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行为;审理案件中在法律纪律规定范围内正当处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保证不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等。 推进会要求,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案件承办人责任意识和案件质量意识,保证办案质效,提高公正司法水平,避免和减少错案。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夏县人民法院的适用,细化陪审员的权利义务,明确陪审员的使用要求,规范陪审员管理流程,促进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的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贯彻落实信访责任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问题及时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