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有效应对全市重污染天气,确保本次重污染应急期间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12月14日,该局组成两个督导检查组,分赴盐湖区、临猗县、新绛县、稷山县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检查组先后来到运城市奥鑫久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盐湖区民用煤合格供应企业泓芝驿煤站、临猗县民用煤合格供应企业北景红红煤炭销售点、新绛县新绛东能加油站、稷山南阳二娃煤厂等地,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现场了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对民用散煤和车用汽柴油质量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针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保持、管理体系运行、检验检测行为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对发现的问题向各县(市、区)局进行了反馈。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认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决把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落细;要集中力量整治攻坚,继续加强对民用散煤和车用汽柴油的监督抽查工作,加大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为全市空气质量改善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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