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盐湖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获悉,2018年盐湖区人民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多元化解”改革试点法院后,该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构建具有盐湖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8年,该院诉调对接工作室共接收委派案件1238件,调解成功645件,调解率52%;2019年1月至12月10日,接收委派案件2575件,调解成功138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54%。
为了做好多元化纠工作,盐湖区人民法院多次向盐湖区委专题汇报,争取支持,盐湖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深化我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区委政法委的牵头协调下,召开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推进矛盾纠纷疏导分流化解,构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大调解体系。盐湖区法院通过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形成院长挂帅主抓、分管领导统筹协调、诉讼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审判团队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制定出台了《盐湖区人民法院关于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工作规程及量化考核办法,积极运用多元调解过程中查清的事实和证据快速审理和裁判,做到了“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送达、第一时间调解、第一时间裁判”。
今年,为适应多元化解工作的需求,该院扩大了诉调对接建设面积,设立“一台、两窗、十组、十二室”,调解员已全部入驻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先后与运城市仲裁委、盐湖区司法局对接,出台相关工作实施办法,协调盐湖区总工会、盐湖区妇女联合会、盐湖区政府办公室、共青团盐湖区委、运城市消费者协会、运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等单位参与多元化解工作。逐步形成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的组合拳。
为壮大调解队伍,该院还向律师、退休法官、部分退休干部以及热爱调解工作并愿意到法院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发出邀请函,聘为特邀调解员。截至目前,特邀调解员队伍已有25人。
此外,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该院2019年执行工作情况。截至12月12日,盐湖区法院执行局共结案564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6亿元,司法拘留80余人次,拘传368人次,搜查10起,限制高消费8656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300余条,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案5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128人,限制出境5人,并由公安机关协助注销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出入境手续;共冻结银行账户两亿余元、查封车辆1000余辆、房产1000余套、扣押车辆120余辆;落实司法救助资金50万元,全部用于救助生活极度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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