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盐湖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相关工作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盐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一民,副主任陈建国、冯淑芳、邸广春出席会议。副区长孙冬青,区人民法院院长荆聪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浩,区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霍国荣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件惠民实事”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蓝天碧水工程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文旅融合工程情况的报告,区民政局关于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第7号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盐湖区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职和免职事项。郭一民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郭一民指出,区政府要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围绕中心,认真谋划好2020年工作,切实关注民生实事,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关爱,特别要在污染防治、全域旅游工作中,增强科学性与针对性,努力实现盐湖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促进。区人大常委会及各级人大要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管理,引导人大代表率先垂范,作遵纪守法、坚守社会公德的模范,切实站稳政治立场,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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