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按照监察法和《运城市盐湖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对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昨日,盐湖区来自人大、政协、企业乡村、区直单位的15名特约监察员,从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手中接过聘书,正式上岗履职,成为该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
盐湖区纪委监委把选聘特约监察员作为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举措,根据监察法及有关规定,制订出台了《运城市盐湖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和《关于选聘特约监察员的工作方案》,通过民主推荐、严格考察,从该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和基层干部群众等社会各界聘任了15名政治性强、综合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的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并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宣传引导作用。
景运欣、裴小波等该区特约监察员表示,要履职尽责,当好“监督员”,依法依规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敢为善为,当好“宣传员”,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突出成效,带动影响更多的人理解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要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员”,聚焦纪委监委的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献计献策;要严于律己,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树立良好形象,用实际行动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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