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城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运城市自然灾害风险会商制度》,对组织领导、信息共享、会商形式、会商内容及会商成果作出具体规定。 《运城市自然灾害风险会商制度》规定,对地震、森林草原火灾、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开展风险会商。
会商的主要内容是以天气变化作为致灾因子,结合现有的各承灾体基础数据、历史灾害信息,重点研判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发生灾害的级别、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并适时提出对策建议或防御指南,必要时建议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灾害预警响应。 会商的主要任务是及时组织有关监测部门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开展事前预评估、事中跟踪评估、事后总结评估,对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范围、损失影响和后续风险等快速综合研判,形成报告并不断更新,科学有效指导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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