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朋友圈或微博集赞、抄写法规、做志愿者、交通违法学习在线考试……2020年1月5日,为深化运城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水平,为人民 群众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从即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通过实施行人、非机动车“四选一”管理规定,促进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 “四选一”管理规定是指执勤民警在执勤执法活动中,发现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在向违法实施人说明违法行为的危害后,由违法实施人选择。四种方式分别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抄写《行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一次,填写《文明交通承诺书》,签订《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并将自己的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发至微博或微信朋友圈,集好友点赞20个;参加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微信关注山西公安公众号,进行交通违法学习在线考试。以上四 项任选择一项接受处罚。 当天,在市区沃尔玛岗,盐湖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正在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你好,你刚才骑着电动车逆行和闯红灯了,非常危险,这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随后,民警将该女子带至岗亭,对她进行“四选一”处罚。该女子选择抄写了一份《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填写《文明交通承诺书》,签订《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并将自己的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发至微博或微信朋友圈,集好友点赞20个。“平时一直都很注意,几乎不闯红灯,今天因为有点事所以有点着急了,我以后一定会注意的。”抄写完后,该女子说。当天,多名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因逆行、闯红灯,接受了“四选一”处罚。 行动期间,该大队把主城区作为重点整治,辐射城区周围繁华道路点、段,重点抓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商场、超市、学校等重要路段。重点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随意横穿马路、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横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跨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遇停止信号灯,路口非机动车超越停车线停靠、行人未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盐湖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希望广大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能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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