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2日,运城市盐湖区副区长曹峰主持召开盐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区生态环境、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及东城、西城等8个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当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散煤清理置换、禁止“三烧”、源头管控烟花爆竹等环保工作进行安排,进一步明确了禁放范围和相关单位职责。
曹峰强调,一是政治站位要高,在当前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倡导文明过节、创建文明城市关键节点,充分认识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问题,确保思想高度重视、认识务必到位。 二是责任落实要强,各职能部门和办事处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实行网格化管理,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将“禁”字真正做到位。 三是广泛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张贴公告、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倡导全区人民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四是督导检查要严,组织专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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