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着对家人及社会负责的态度,所有从武汉返芮人员积极主动进行居家隔离。
二、居家观察时间自离开疫区始,全程14天。如果与当地人有密切接触,同时纳入居家观察对象。
三、居家观察对象一人一室,独立居住,与家人实行分餐制,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
四、在家庭内公共活动区域,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 五、观察期间不得外出。 六、由县疾控中心指导乡村医(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家庭消毒,每天消毒一次,早晚通风。
七、保持手卫生,要用流动的水洗手,也可以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正确的运用“六步法”进行洗手。
八、如果在居家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由卫生观察员负责及时报告,联系县人民医院接至发热门诊就诊治疗。
九、如需外出采购日用品及食材,由观察对象列出清单,委托生活管理员代购。
十、按照“五包一”要求,生活管理员由乡村组三级各一人担任,卫生观察员由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各一人担任(对于密切接触武汉返乡发热人员者由疾控中心人员担任)。 卫生观察员每天早晚两次(8:00 14:00)测量体温,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居家观察表,并于当天将检测结果报县卫健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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