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人民政府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返绛来绛人员主动报告的 公 告 新政布字〔2020〕2号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蔓延,现就返绛来绛人员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公告如下:一、2020年1月25日之后所有山西省域外返绛来绛人员,必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11日18时前,到居住地或目的地所在的村委会(社区)、小区主动报告、登记,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凡来自或者途经湖北的人员进入本县的,以及与湖北人员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返绛来绛人员,除进行报告、登记外,还应当居家隔离观察或者集中隔离观察21天。 二、凡发现2020年1月25日之后,从山西省域外返绛来绛未向村委会(社区)、小区报告、登记的人员,广大群众均可举报(举报电话附后)。举报线索经所在镇(社区)核实后,将予以首报者100元奖励。我们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三、对于未按照规定及时主动报告、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的,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龙兴镇:0359—7522735 三泉镇:0359—7580418 泽掌镇:0359—7710359 北张镇:0359—5798809 泉掌镇:0359—7780194 古交镇:0359—7912525 万安镇:0359—7792304 阳王镇:0359—7822403 横桥镇:0359—7852005 市监局:0359—7546168 社区服务中心:0359—7522982 公安局:110 县指挥部:0359—7529116 新绛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