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全区及上级法院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根据2月9日区委李书记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及两办《关于继续开展人员摸底排查和规范隔离的通知》要求,院疫情防控领导组第一时间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了针对性措施,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扎实做好人员排查,确保不漏一人
疫情防控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院防控领导组在院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由防控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干警及职工,再进行一次扎实彻底的摸排,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一岗双责”,必须确保所属人员摸底排查清楚,对所属人员和共同生活亲属春节假期外出、与疫情期间返运湖北(武汉)人员接触、与确诊病例直接和间接接触、与疑似病例接触共四类情况做到全面细致排查掌握。排查摸底时间从2020年1月20日开始,发现居家隔离期间出现体温异常或咳嗽、气促、腹泻等疑似症状,应立即联系社区采取措施,并向防控办公室报告。出现新情况(含出省新返回、与疫情期间返运湖北(武汉)人员接触、与确诊病例直接和间接接触、与疑似病例接触情况等),应立即进行居家隔离,并于每天15:00前向防控办公室报告。防控办公室要进行仔细核对甄别,第一时间报院疫情防控领导组,并层报区直工委。
到社区(小区、村)一线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要在排查上狠下功夫,入门入户,地毯式排查,不漏一户,不漏一人,3天时间内完成省外入运人员的排查工作,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个人安全防护。 二、严格落实防控举措,坚持日报告制度
所有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支持配合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外出活动,不去人员聚集场所,严格落实每日两次体测,团队(部门)负责人每日报告要做到及时准确。各团队(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排查本部门的“四类情况”人员和共同生活亲属,必须按照《居家隔离指南》进行规范隔离,压实责任,做到专人负责,隔离人员身体出现状况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报告,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做到不漏报、瞒报一人,否则严格追究责任。“四类情况”人员要坚持双报告,既要报院疫情防控领导组,也要报所在社区、乡镇。要严格落实市委对隔离期的最新要求,对隔离期已满14天的人员,隔离期继续延期一周。对有外省旅居史的,如家里无隔离条件,个人申请或单位研判需另外隔离,均要提供条件,一人一房,集中隔离。 三、坚决压实防控责任,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要严格落实上级主要领导“摸排要彻底、隔离要严格、关口要前移、责任要落实、群众要参与、认识要到位、动作要迅速”的要求。院疫情防控领导组责成院纪检监察组,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要进行全面检查核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不到位,违反疫情防控纪律、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避战厌战的人员,要严肃依纪依规问责追究。对人员摸底排查出现漏报、瞒报的人员及责任人,应该居家隔离未进行居家隔离的人员及责任人,居家隔离不规范的人员及责任人,一经发现将层层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四、切实加强教育引导,认真执行“四返人员”规定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通知,对返家、返岗、返工、返学人员提出法律规定,全院干警及职工务必提高认识,认真执行,严格自我要求,加强对涉及亲属的教育,主动做好劝返工作。一是非本市户籍人员15天之内坚决不得返回运城;二是运城籍在外度假探亲人员,15天之内坚决不得返回运城;三是因特殊原因已经返回的,必须严格落实21天隔离措施(隔离期满14天后,全部延期一周时间);四是已经购买返程票的,请立即自行退票。以上“四返人员”不听劝阻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理。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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