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救助管理中心职责: 1.制定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低保标准; 2.制定本市低保发展规划、年度用款计划,测算本级财政承担资金数额; 3.建立低保对象家庭档案;负责低保对象的统计汇总、查询核实、监测分析等工作; 4.办理市直低保对象低保资金的发放; 5.拟定全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和程序,管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电子信息系统; 6.负责在城乡低保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时所涉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7.开展相关审批机构提出的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8.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普查整理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社会捐赠事务管理中心职责 : 1.承办全市捐赠事务管理及社会募捐活动的管理、“扶贫济困送温暖”集中社会捐赠活动的组织实施; 2.对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捐赠工作机构(中心站、点、爱心、慈善超市)业务指导和管理; 3.负责本市及国内外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及物资的消毒、包装、储运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4.负责全市救灾物资、捐赠物资的储备、运输、整理清洗、管理等工作; 5.根据市政府、市民政局统一安排,组织生产、采购我市灾民全特困群众所需的各类救灾救济物资。 三、社会福利院职责 : 1.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 2.孤儿和弃婴收养; 3.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收养; 4.“三无”老人收养;家庭无力照管老人收养; 5.老人自愿有偿收养; 6.精神病人收养; 7.收养对象康复治疗。 四、按摩医院职责 : 1.继承和发展祖国医学按摩事业,为患者解除病痛; 2.提供按摩保健服务; 3.培训盲人按摩人员。 五、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职责 : 1.筹集社会福利基金,发展福利事业; 2.负责全市社会福利彩票的管理、调运、发放与销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