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0日,受运城市人民政府委托,芮城县金顺源果业冷藏有限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和咸宁市捐赠300吨苹果,并随车开具了我市首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确保为湖北省疫情重灾区人民提供质量安全的水果。这次捐赠活动,体现了我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心系湖北,以实际行动驰援抗击疫情第一线,携手抗击疫情的担当精神和家国情怀,借此也开启了在我市探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先例。
据悉,2019年12月17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国范围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试行品类为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
《实施方案》明确了合格证的基本样式、承诺内容、开具方式、开具单元等。合格证由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承诺内容包括种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合格证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
下一步,运城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安排部署,对合格证的使用进行培训和督导检查,指导生产者规范开具合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