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对疫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2020年2月12日,运城市文明委向各县(市、区)文明委,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发出《关于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广泛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通知指出, 公共场所整治重点是在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任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在人员密集场所占道经营、沿街叫卖; 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绿地、过道等公共场所或者楼道、通道、公寓、集体宿舍等公共空间饲养犬只; 在限制养犬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时,未按规定束牵引绳,未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整治重点是在公务活动中提供烟草制品,参加人员吸烟、敬烟、劝烟; 干部职工在办公室、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各场所未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禁烟宣传氛围不浓; 举止不文明,穿戴不得体,讲粗话、脏话和忌语; 就餐不文明,过度点餐、奢侈浪费、酗酒闹事; 出行不文明,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 上网不文明,登录不健康网站,网络微信造谣传谣。
社区、小区整治重点是在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烟蒂、果皮、纸屑;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不定点分类投放; 随意焚烧垃圾或其他废弃物; 在公共场所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扯乱挂和散发小广告; 居民随意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和无障碍通道; 辖区商铺出店经营,卫生脏乱差,污染环境,乱排油烟,噪声扰民等。
通知要求,运城市城市管理局、运城市文明办、运城市直工委、盐湖区要各司其职、尽心尽责,开展好公共场所、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小区三大类整治活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参照制订本地本部门整治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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