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2020年2月11日上午,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该案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参加庭审,避免了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19年,被告杨某 先后三次从原告临猗某化肥销售部购买农用肥110桶进行销售,累计货款13200元,双方未签订详细书面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4660元后,再未进行支付,原告讨要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同时登陆互联网法庭,在该平台选择开庭的案件,点击“进入庭审”按钮进入庭审界面,在法官主持下,通过在线的方式顺利地完成了宣读起诉状、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一系列流程,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双方通过平台在线完成了开庭笔录核对、确认、签字环节。 近年来,盐湖区法院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整体信息化和服务水平逐步提高,群众诉讼服务愈加便捷,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盐湖区法院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将司法服务与疫情防控相结合,力争做到互联网庭审常态化,在阻击疫情的同时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夺取防控斗争胜利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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