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扎实做好春耕备耕,科学组织农业生产,确保不误农时农事,特制定本工作导则。 一、总则 1、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做好疫情防控为前提,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必须科学有序组织农业生产,保障“菜篮子”产品的有效供给,质量安全,价格稳定。 3、必须压实属地责任,市、县、乡、村四级都要坚持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4、必须加强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包联机制。市级涉农部门成立由13个处级领导干部带队的服务指导组,负责服务指导各县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工作。县、乡、村也要建立相应的包联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管理指导工作。
二、农业生产技术指导 1、各级涉农部门要在疫情防控阶段科学做好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检查督导、现场调查、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活动。
2、各级涉农部门要确保所派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本人及共同居住家属均无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无疫区旅居史,无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 3、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时,要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电视、网络、农村大喇叭等信息化手段,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必须进行面对面服务的,双方应当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务结束后双方应立即采取洗手、洗脸等消毒防护措施。 4、在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往返途中,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适时开窗通风,车辆使用前后各进行一次消毒,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 5、外出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时,工作人员应全程做好所用车辆、行驶路线、接触人员等信息记录工作。
三、农产品运销及农资配送 1、县、乡、村要统筹协调农产品运销(包括粮食、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和农资配送(包括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膜、饲料、兽药等)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有关文件精神,不得以防疫为由封村断路,违规拦截农产品和农资运输车辆,切实建立起保障农业物资运输的绿色通道。 2、乡、村和相关企业要严格做好装运、司乘等作业人员的个人卫生防护,做好车辆消毒工作,严防各类疫情输入性风险。 3、供销和农业执法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广大农户能够购买到价格合理、质量上乘的农业生产物资。 4、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和其他多媒体手段定期采集分析、广泛宣传农资、农产品供求信息,积极与经销商进行信息对接。
5、各县(市、区)供销社要积极与当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市公安局交通监察支队取得联系,开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6、运输车辆要统一标识、统一消毒、统一配送、统一监控,确定的车辆信息要及时报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市公安局交通监察支队备案。 7、运输车辆司机、配送人员须由当地卫生部门出具健康证,运送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按指定路线运输,运送到指定地点后需先消毒后卸货,阻绝疫情输入风险。 8、各县(市、区)供销社对外经营的农资销售点要做好农资信息配送的对接,未经允许禁止敞开式对外销售,要做好渠道管控和疫情防控。 9、禁止农资定点销售企业使用非消毒车辆、无通行证车辆;禁止使用属于隔离情况的司机和配送人员;禁止定点农资企业未经各县(市、区)供销社同意擅自改变运输地点、配送品种、配送数量。 10、货款结算要尽量采取电子支付手段,减少现金和人员肢体接触。
四、农作物和林果经济林的田间管理 1、要指导农民科学做好粮、油、果、菜等主要农作物和经济林的耕作、播种、移栽、灌溉、施肥、植保、修剪、嫁接、防冻、采摘、收获、销售等农事活动。 2、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各类田间作业及往返途中要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人员扎堆,防止交叉感染,确需两人以上协作完成的要尽量保持安全距离。田间作业前后要洗手洗脸并及时对交通工具和农具进行消毒。 3、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各类田间管理作业都应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接触人员等情况做好记录。 4、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倡导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多项或单项托管服务,充分发挥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减少田间作业人员。 五、畜牧业生产和重大动物疫病防疫 1、养殖场(户)负责人要充分履行防疫主体责任,按新冠肺炎防护指南做好所有与养殖场(户)接触人员防护,有武汉旅居或与武汉返运人员有接触史人员,尚在隔离期间的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不得入场(户)从事畜牧生产、疫病防控等工作。同时要健全、完善、落实进出入登记制度、消毒制度、体温测量制度、生物安全防控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 2、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养殖场(户)要坚决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对所有进出场区人员、车辆、畜禽及其附带物要进行全面消毒,并做好登记。 (1)养殖场(户)饲养人员:防控新冠肺炎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出场,从生活区到畜禽圈舍,须先测体温,体温37.2摄氏度以下,踩消毒池(可用氯制剂溶液,或者火碱消毒垫,以能淹没脚踝高度为准,踏入消毒池前应保持鞋靴清洁,消毒液或火碱要定期更换),经紫外线照射5—10分(紫外线灯最好24小时常亮,每45天更换灯泡),后用消毒液洗手(选用含酒精的消毒液或对新冠病毒敏感的消毒液等),更换场区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穿胶靴,经过专用的消毒通道(喷雾消毒通道)进入场区,不得交叉进入圈舍。 (2)养殖场(户)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出场。如确需进出,入场前要先测体温,戴口罩,经严格消毒再入场,同时做好登记。 (3)其他人员:严格控制养殖场访问人员的数量,如确因生产需要进场,要测体温,戴口罩,经严格登记、消毒方可入场。 (4)车辆:车辆消毒池长度以要进入的最大车辆轮胎周长的1.5倍以上为佳并与入口等宽,消毒水浓度按要求配比,深度至少能淹没到轮毂,同时配备喷雾消毒器械对车辆整体进行消毒喷雾,消毒池里的消毒液5—7天全面更换,如经过车辆较多则提高更换频率; (5)必须对现存畜禽按日龄按规程进行分类隔离,实行全进全出管理。 (6)必须防止野猪、野生鸟类、害虫和其他野生动物进入或靠近畜禽场、饲料和水源。 (7)必须对新引进的畜禽按规程进行隔离。 3、养殖场(户)日常饲养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采取严格的隔离控制措施。 4、养殖场(户)对日常养殖过程中病死畜禽须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对死亡畜禽必须按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 5、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6、饲料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复工验收标准,科学有序恢复并组织生产。要严格执行生产标准,做好员工防疫、原料把关、产品检验各个环节,保障合格饲料供应。
六、农机服务 1、在农机具检修养护环节,要及时做好维修前后场所的消毒工作,勤洗手、戴口罩;尽量避免多人作业,减少人员聚集;确需多人同时作业时,要保持安全距离。 2、在联系农机作业时,尽量采用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进行沟通,降低面对面交流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各农机合作社、农机户要立足服务本村春耕生产,最大限度减少跨村、跨乡镇作业,坚决避免跨县域的农机跨区作业。 3、农机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农机操作规范和疫情防控规范,做到农机作业安全和机手个人安全双保障。要在作业前和作业后对农机具和机库棚及时进行全方位消毒;农机手要做到全程佩戴口罩、作业前后及时洗手消毒。 4、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宣传推广和培训方面要充分借助微信、中国农机推广APP等现代科技手段,严禁组织各类人员聚集型的培训会、现场会。
七、灌区农田灌溉 1、各泵站要确定专人负责入村登记工作,站长负责每天和村委会联系,确定并记录入村人员健康状况和工作接触情况。 2、泵站运行期间所有工作人员要全天候正确佩戴口罩并保持两米以上安全距离,每日定时对工作人员进行两次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要安排专人每天对泵站、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消毒杀菌。 3、农民用水协会负责联系各村配水员做好用水量统计,数据核实后微信上报各管理站;管理站根据用水量进行调度配水,配水全程采用信息化控制,水费征收上缴要采取手机银行、微信转账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疫情防控期间暂缓票据交接,尽量减少面对面接触。
八、气象服务 1、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气象站(台)实行AB岗工作机制。工作人员每日8:00—8:30,14:30—15:00两次检测体温并做好登记,开窗通风,整理办公室卫生。 2、每日15:00—18:00,通过Notes网、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处理相关政务,向12121系统录入运城天气预报信息;16:45,通过北斗大喇叭发布天气预报。 3、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要随时发布。 4、人工气象影响工作作业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作业前后洗手洗脸消毒。
九、加强乡村基层组织服务 1、乡、村基层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做到村级管理到位、防控物资到位、农民防护到位、信息采集到位、作业消杀到位。村集体两委组织要强化疫病防控管理力度和农业生产组织服务力度,要以村为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有序组织村庄消毒、人员进出管控、健康状况登记上报等工作。 2、乡镇政府要做好组织服务,通过以村为单位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做好农产品特别是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产出情况和农资需求情况统计汇总,积极联系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客商,集中有序地做好配送、运销工作。 3、加快农村信息体系建设步伐,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村民微信信息群,以乡为单位建立村干部微信群,各县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信息中心,建成四级贯通的信息网络系统,打通农村信息化建设最后一公里。 4、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倡导文明行为,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突出人居环境连片整治,坚持“清、拆、改、种、建”五治并举,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制度,全面加强美丽乡村建设。
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扶贫部门和全体扶贫干部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指挥下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不信谣不传谣,保持良好心态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在重大考验中践行初心使命、诠释对党的忠诚。 2、调整近期工作安排。国务院扶贫办原定近期开展的基层调研、实地督导和会议培训等活动全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级对市县的脱贫攻坚考核和对贫困县退出的专项评估检查,尚未完成的省份全部停止实地考核工作,视疫情控制情况另行开展。各地要根据上级安排,及时调整近期工作。 3、转变日常工作方式。疫情严重的地方在防控期间,一般不采取入户帮扶方式,可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帮扶工作,未经批准,暂不自行安排出差调研,暂不自行举办扶贫相关的会议和集体活动,需要会议研究审定的事项尽量改为书面或电子报送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要减少基层填表报数,以便基层集中精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统筹安排攻坚工作。要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安排脱贫攻坚工作,坚持不懈抓好落实,做到思想不乱、精力不散、工作不断,实现剩余贫困人口、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认真谋划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后对因病致贫返贫群众的帮扶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圆满收官。 5、关心关爱扶贫干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办公场所消毒防护,普及科学防护知识。要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防控疫情、战胜病毒,是全国、全省、全市人民的共同目标和责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在中央、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定信心、科学防控,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全力做好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和农业生产保障工作,汇聚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齐心协力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保卫生命健康之战,确保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