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对于新冠病毒的防护,口罩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防护措施,然而当社会各界众志成城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竟有商家和个人打起了“发国难财”的主意。 近日,盐湖公安分局在全面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抽调精干警力组建疫情防控打击专班,进一步加强各部门警种协调联动,重拳出击,快侦快破,持续加大对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全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0年2月13日,分局治安大队根据掌握的线索,联合市局食药支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挖细查,连续奋战,快速破获一起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件,现场查获20000余只假冒伪劣一次性医用口罩。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杰(男,35岁,新绛县人,禹都市场经营袜子生意),疫情发生后,因口罩需求量增大,物资紧缺,王某杰借此看到“商机”,趁机购进大量假冒伪劣口罩从中牟利。自今年1月下旬以来,王某杰在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格的情况下先后多次从河北省石家庄某处购进12箱总计12万只假冒伪劣一次性医用口罩售卖,非法获利8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杰因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被盐湖公安分局依法釆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广大市民在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时,务必提高警惕,通过正规交易平台购买,确保质量。同时,对借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违法犯罪活动要积极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严惩不贷! 举报电话:219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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