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秦洋)3月11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打击购销“回收”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业已展开,旨在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本次整治行动从即日起持续到5月31日。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将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单体药店、连锁加盟门店及个体诊所列为重点单位,农村、城乡接合部、医院周边列为重点区域,将超低价药品,购进或者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又无税务票据的药品,一个品种多个批号但数量较少的药品等,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类及老年人常用药品以及血液制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列为重点品种。 全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将对所辖区域开展地毯式核查。专项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符合立案标准的,将及时立案查处;对需要收回或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及时依法收证、撤证或吊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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