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统筹做好“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交通运输保障的部署精神,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运城市“四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运交综运[2020]12)文件精神,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城市公交、出租分批次恢复运营。现公告如下:
自2月17日起,全县县域内公交车、出租车恢复运营,公交车乘坐实行二维码扫描身份认证; 出租车乘坐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或者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进行实名登记。 所有乘客必须佩戴口罩,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