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报道 2020年2月24日,山西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3月15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五个一律”和省教育厅“七个一律”要求,把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进一步落实落细落到位。 各学校要妥善处理应急管理和常态化管理、封闭管理和消防安全、食堂卫生消杀与食品安全保障的关系,统筹抓好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的储备供应和结构调整,及时检查维护设施设备,确保师生生活和学校正常运转。
各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和学习规律,深化信息化教学改革,优化网络教学模式,科学设置在线课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全面开展网上教学工作。要充分听取师生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细节、简化程序,确保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工作高效有序。
各高校要统筹安排毕业生毕业、就业等工作。要提前谋划研究生复试、博士生考试、毕业生论文答辩、学生实习实训等重点任务,确保防疫和教学“两不误”。要积极开展线上就业教学指导,多措并举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各地各校要注重对学生的疫情防护知识普及和心理健康教育。要重点关注湖北籍学生的心理抚慰,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干预。要高度关注防疫一线人员子女、复工后独自居家学生、家庭贫困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采取适当方式,提供更贴心的关心关爱。
各学校要继续做好全覆盖、无遗漏的师生健康监测工作。对仍在重点疫情防控地区的教师应通知其暂不返校。对假期留校或已返回学校所在地的教职工,视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延期开学档期,及时组织教师开展网络研训、在线集体备课、精品课录制等活动。
各市中小学要自觉服从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指挥。各高校要主动与地方疫情防控部门对接,主动接受当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把校园防控工作纳入地方防控工作统筹考虑,积极争取防控物资支持,配合落实当地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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