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津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采取20条“硬核”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意见》,疫情期间,河津市实行援企稳岗政策,鼓励停产、半停产的中小企业保障职工工资发放,不裁员。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省级以上收费的,按最低标准收取,属于运城市及河津市的收费项目全部免除。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业载体带头免收承租的中小企业房租,免收期限暂定为两个月,同时鼓励其他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 各银行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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