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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警方规劝四名上网在逃嫌疑人投案自首

2020-3-5 11:41| 发布者: 社区1号| 查看: 501|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樊朋展 李政奇|来自: 运城晚报

摘要: 近日,运城市夏县公安局成功规劝4名上网在逃嫌疑人投案自首,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公安业务“两手抓、两不误”。 2020年2月27日,夏县公安局民警成功规劝上网在逃嫌疑人陈某与秦某投案自首。经了解,陈某因涉嫌盗墓于201 ...
近日,运城市夏县公安局成功规劝4名上网在逃嫌疑人投案自首,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公安业务“两手抓、两不误”。 

2020年2月27日,夏县公安局民警成功规劝上网在逃嫌疑人陈某与秦某投案自首。经了解,陈某因涉嫌盗墓于2018年10月被绛县公安局上网追逃,秦某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于2019年9月被夏县公安局上网追逃。

2020年2月28日,夏县公安局民警成功规劝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上网追逃的李某投案自首。

2020年2月29日,夏县公安局成功规劝因故意伤害而被上网追逃的嫌疑人樊某投案自首。 目前,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夏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的攻坚阶段,夏县公安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推进追逃工作,持续加大追逃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民警多次到在逃人员家中向其家属宣传法律政策,做思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警方在此提醒,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唯一出路是投案自首,在规定期限内自动投案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的,将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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