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河津法院将诉讼服务重心由“线下”转为“线上”,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处理当事人纠纷,化解矛盾。 近日,河津法院速裁团队法官毛国荣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法官,我现在在昆明,实在不方便到河津法院,我这纠纷案该怎么解决?”
“我马上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会议系统与你进行连线测试,你通过手机就能进入视频调解室。”毛国荣在电话中回答当事人。
被告昆明某公司因未向原告河津某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被诉至河津法院。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因诉讼产生人员流动和对防疫不利的风险,同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毛国荣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在对双方进行了网络平台使用技能指导后,毛国荣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本案进行诉前调解。
河津法院法官助理胡晓茹、书记员刘亚舟引导当事人将案件中的个人信息及纠纷概况录入到调解平台,并就如何注册、使用“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进行说明。
准备工作就绪后,毛国荣通过视频呼叫,双方当事人进入在线视频调解室,经耐心细致的说理分析,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在对调解笔录、调解协议确认后,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隔离期间还能这样调解,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也省得我来回奔波了,谢谢法官!”纠纷化解后,当事人对线上调解的方式与结果十分满意。 该案通过线上调解,既避免了当事人往返奔波,减少人员流动,又为当事人提供便捷便利,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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