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芮城县环委会联合环保、公安、消防、国土、电力、安监、工商质检等部门重拳出击开展整治“土小”企业专项行动,取缔18家小木炭加工和小石灰窑,涉及6个乡(镇)15个行政村,其中小木炭加工14家,小石灰窑4家。 行动要求被查处的企业在3月20日前断水断电、清除原料,4月20日前恢复原貌。网格化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做到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坚决防止反弹,立即拆除,彻底清理,杜绝死灰复燃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死灰复燃”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巡查,按照环保法律法规依据和职权范围加大处罚力度,使区域内的“土小”企业没有立足之地。 (张学晋 解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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