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绛县税务局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落实增值税减免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该县3家企业享受减免增值税11396.68元的优惠政策。
二是落实企业及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经摸底,全县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企业共13户,可享受税收优惠10.99万元。
三是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下调10%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督促应享未享纳税人进行整改,其中更正申报8户,已申报208户享受减免4.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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