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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绛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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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3 08:56:2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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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绛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运农函﹝2024﹞15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2024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各级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承担本辖区培训任务);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资格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绛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申报机构/个人申请书;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 2025 年 12 月之前,加盖公章);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5、申报机构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7、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8、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9、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10、申报机构需同时报送以上资料和证书等电子版,至邮箱sxjxnjtg@163.com

  四、遴选方式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自愿申报,申报机构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筛选出符合本地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培训机构2-3家,报送推荐函至市农业农村局,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公示。申报工作截止日期8月22日之前。

  报名地点:绛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4楼402室)

  联系人:孙宏琳  0359-6523256 13834738999

       附件:2024年绛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绛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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