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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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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9 08:38:2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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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切实减轻社保缴费负担,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型

  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说明:2024年首次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应按“先困难认定、再申报缴费、后核定补贴”的步骤进行。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并在规定补贴年限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因政策调整变化和信息系统衔接,2024年度不再进行就业困难认定,按规定享受当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从2025年1月1日起需重新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方能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2.创业失败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的三分之二。(计算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三、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2.灵活就业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

  3.创业失败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最长不超过1年。

  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所需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1寸红底照片;

  3.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

  4.银行账户复印件;

  5.就业创业登记证(灵活就业状态)。

  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共享已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创业失败人员:提供当年创业失败证明材料;

  3.灵活就业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学历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2024年9月2日—9月25日(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除外)

  六、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万荣县人社局204室   咨询电话:0359-4527718。

  温馨提醒: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劳动者自由选择向社保缴纳地或户籍地人社部门申领。

  附件:万荣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核定表.xls

  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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