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尤其是一些青少年认为吸食冰毒、摇头丸只会带来短期的兴奋,而不会带给肌体和神经更多的危害。其实,这是一种极端错误的认识。冰毒和摇头丸同属苯丙胺类毒品。苯丙胺是一种中枢兴奋剂,苯丙胺类毒品是以苯丙胺为主要成分,在组成分子结构上以苯环为主的中枢兴奋剂。从毒品学或者从研究禁毒的角度讲,通常所说的苯丙胺类药物主要有两大代表,一是苯丙胺,二是甲基苯丙胺。苯丙胺类药物应理解为是一个“家族”,是一个“集合名词”,它表示“一类”,不是仅仅一种。“毒品”是从法律角度来研究药品的。根据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毒品来源和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毒品和合成毒品,苯丙胺类毒品属于后一种。常见的有苯丙胺类毒品(冰毒)、苯丙胺类衍生物MDMA、MDA(摇头丸)、可卡因、咖啡因等。目前,在社会上流行贩卖、吸食的苯丙胺类毒品是冰毒和摇头丸。
经科学实验,当口服或烟吸式服用苯丙胺类毒品时,会经常表现为毒品中毒症状,会对人的心脏和大脑损害巨大,如心动过速、低血压、呼吸急促、恶性高热、心率失常、虚脱甚至死亡。死亡的主要机制是导致心肌缺血所致恶性心率失常、心源性死亡、恶性高热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等。通过动物实验发现,注射10~20mg/kg苯丙胺就可以引起心脏瓣膜明显坏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