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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夏编办发[2021]30号),我单位已并入夏县司马光墓文物保护所。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申请注销登记。
经夏县司马光墓文物保护所同意,夏县司马光墓文物保护所承接夏县司马光祠景区旅游发展中心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平杰
电话:0359-8320835
夏县司马光墓文物保护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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