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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闻喜县交警大队不作为,置百姓公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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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4 10:01:3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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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0日晚,在东颜村与畖底交叉路口,我家新买的车被名为杜鹏龙的车所撞,对方喝了酒并且属于醉酒驾驶,把我家新买的车撞的很严重,可是交警大队的日人员到来之后对方有关系并互相打通,导致醉酒驾驶这么严重的行为竟然不作为,把人放了,到现在我们去了解情况,全体领导都避而不见,故意拖延时间,我们的新车撞的还在交警队放着也无人问津,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把醉酒驾驶人员取保候审了,这是什么作为,所以我要举报交警大队的故意躲避和不作为问题,希望身为共产党员要为人民办实事,如果不能解决,对方后台关系太硬的话,身为百姓的我们只能通过记者和网络发布这些事实,我们现在手里有对方醉酒驾驶的证据,希望政府给我们解决这个难题,让我们的新车和家人受到的伤害,让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闻喜县人民政府关切回应:

经调查:2021年11月20日,我县交警大队北垣中队接事故中队移交:杜鹏龙醉酒驾驶机动车,呼气式酒精检测152mg/100ml,北垣中队民警带杜鹏龙抽取血液样本,经侯马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酒精含量为128.80mg/100ml,于11月23日,对杜鹏龙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于11月29日,对杜鹏龙采取取保候审并收取壹万元取保金。

该案件由我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办理,办理过程完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不存在民警不作为情况。

双方当事人已于2021年12月9日达成赔偿协议,由杜某龙赔偿郭某一万三千元整。

现郭某表示对事故处理结果满意,车辆已从交通管理大队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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