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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绛县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防范风险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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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3 11:03:2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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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保障购房者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郑重提醒广大购房群众:

  一、各购房家庭选择商品房房源时,请冷静理性地做好考察,在售楼现场查验所购买的开发项目是否“五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或损失。

  二、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均存在巨大风险,为保障您的财产安全,请您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

  三、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时,要仔细查看欲购商品房的楼号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

  四、凡取得预售许可的楼栋都开设有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广大居民在购房时请将购房款(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等)全部交存至所购房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切勿向其他账户交款,防止发生交易风险。

  五、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网上认购、房屋中介认购等形式要求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均属违法预售行为。望各购房户认清事实,不要盲目购买。

  六、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时,一定要与开发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有与开发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能充分保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购房者及时向开发企业索要备案合同或预告登记,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

  七、为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预售行为,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您发现开发企业违规预售、私设资金监管账户、逃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向住建局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359-6522325  

  附件:绛县2020年以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楼盘预售许可办理情况

  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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