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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筛查的高危人群有:
1.有静脉药瘾、鼻内非法毒品使用史者;
2.有职业或其他原因(文身、穿孔、针灸等)所致的针刺伤史者;
3.有医源性暴露史,包括手术、透析、不洁口腔诊疗操作、器官或组织移植者;
4.有高危性行为史,如多个性伴、男男同性性行为者;
5.丙肝病毒(HCV)感染者的性伴及家庭成员;
6.艾滋病(HIV)感染者及其性伴;
7.丙肝病毒感染母亲所生的子女;
8.破损皮肤和黏膜被丙肝病毒感染者、血液污染者;
9.有输血或应用血液制品史者(特别是1993年前有过输血或应用血制品者);
10.1996年前的供血浆者;
(二)除上述外,建议以下人群亦纳入筛查:
1.住院患者,尤其40岁以上住院患者;
2.准备接受特殊或侵入性医疗操作的人群,包括但不限于输血或应用血制品者;各种有创导管及其他有创介入诊疗者;内镜如胃镜、肠镜、气管镜、膀胱镜等检查者;血液透析者;
3.肝脏生物化学指标检测出不明原因异常者,如丙氨酸转氨酶(ALT)升高、胆红素升高等。
以上人群建议常规进行抗丙肝病毒筛查。抗丙肝病毒阳性患者应及时进行HCV-RNA(丙肝病毒定量)检测。
(三)对于自愈或经治疗丙肝病毒被清除但有再感染风险的人群和疑似急性丙肝病毒感染的窗口期或免疫抑制状态的人群,建议进行HCV-RNA筛查:
对于持续存在丙肝病毒感染高危人群的,如静脉注射毒品和男男同性恋者,需要每年筛查抗-HCV;对于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需要每半年筛查一次抗-HCV和HCV-RNA,如患者在转换血液透析地点或者透析过程中出现不明原因丙氨酸转氨酶升高者,应及时筛查抗-HCV和H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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