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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3人违反防疫规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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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8 09:28:5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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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晚,盐湖区疾控中心与盐湖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合,对3名违反防疫规定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西安返运人员陈某某,男,19岁,山西某建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021年12月14日开车与其父亲和外婆到西安送人后当日返回盐湖区。其三人无视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告要求,返运后没有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没有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隔离管控措施,依然连续12天照常上下班,在市区自由活动和出行等,造成可能性疫情传播的较大风险和隐患。直到12月26日上午该公司抽查员工行程卡时,才发现陈某某有西安旅居史并予以上报。

盐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疾控、公安等部门连夜行动,对陈某某及其父亲和外婆均实施“14+9”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依法追究三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法律责任;同时责成纪检部门迅速展开调查,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属地社区的失职责任。

(陶登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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