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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绛县民政局关于撤销部分社会组织登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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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8 11:33:3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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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连续2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査,予以撤销登记。我局对下列3家社会团体和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自公告之日起,被撤销单位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及印章一律作废,今后不得再以原单位名义在社会上开展活动,特此公告。

  一、撤销的社会团体名单:

  新绛县酒类协会

  新绛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协会

  新绛县油桃产业协会

  二、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新绛县段民儿童福利院

  新绛县向阳烫烙画研制所

  新绛县冯氏宫灯研制所

  新绛县辛安张娟幼儿园

  新绛县雨花斋免费素食互助公益餐厅

  联系电话:0359-7523380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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