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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中心城区部分房屋征收中如何确定评估费和拆除清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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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7 10:21: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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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中心城区部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九条第三款款为你解答如何确定评估费和拆除清运费。

九、货币补偿标准

(三)其他

1.评估费:按不超过评估总值3‰的入围中标价执行(最终以财政审定标准为准)。

2.拆除清运费:按围墙不超过15 元/m、简易房不超过25 元/㎡、主体房屋不超过45 元/㎡的中标价执行(最终以财政评审确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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