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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输液就像“大炮打蚊子”,蚊子是死了,但既浪费了金钱,又误伤了身体。临床用药应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无法口服药物;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需要药物在组织中迅速达到有效浓度等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
目前,我国越来越多的医院都取消了门诊输液。患者应充分知晓输液的风险,就诊时不主动要求输液,遵医嘱进行治疗,切不可为了治小病而滥用输液,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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