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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堤防工程管理,保障堤防工程运行安全,强化河道堤防安全管护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基层群测群防作用,补齐堤防管理短板弱项,维护河道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绛县河道堤防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范围
全县八条河流,包括涑水河、黑河、里册峪河、续鲁峪河、洮水河、沸泉河、二曲河、浍河。
二、 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管理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管理办法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人民政府首长对本行政区域内堤防安全负总责。堤防包保责任制管理工作由绛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包保责任制落实,为包保责任落实单位,按照年度与辖区内各村民委员会签订包保责任书。流域范围内的村民委员会为堤防包保责任单位。
四、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堤段划分和包保责任单位确定
河道堤段划分和包保责任单位确定是以村为单元,每个沿堤村庄划分为1个河道堤段和1个包保责任单位。
绛县已建堤防划分情况为:
1、涑水河绛县段堤段划分为4个包保责任落实单位、29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其中:古绛镇划分8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陈村镇划分4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横水镇划分13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冷口乡划分4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
2、洮水河堤段划分为1个包保责任落实单位、4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包保责任落实单位为冷口乡人民政府。
3、黑河堤段划分为3个包保责任落实单位、11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其中么里镇划分4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安峪镇划分3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南樊镇划分4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
4、里册峪河堤段划分为3个包保责任落实单位、8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其中,卫庄镇划分4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安峪镇划分1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南樊镇划分3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
5、续鲁峪河堤段划分为2个包保责任落实单位、12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其中,安峪镇划分4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大交镇划分8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
6、沸泉河堤段划分为1个包保责任落实单位、1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包保责任落实单位为南樊镇人民政府。
7、二曲河堤段划分为1个包保责任落实单位、1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包保责任落实单位为大交镇人民政府。
8、浍河堤段划分为1个包保责任落实单位、1个河道堤段和包保责任单位。包保责任落实单位为大交镇人民政府。
五、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单位及管理人员职责
1、堤防包保责任单位要明确管理责任人。
2、堤防包保责任单位在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和专业指导下,开展堤防日常巡查,对堤防险工险段、砂基堤段、穿堤建筑物等易出险区域要建立巡查台账,实施重点检查。
3、堤防包保责任单位对责任堤段进行平整、除草、冲沟修复、排水疏通等日常养护。
4、汛期堤防包保责任单位应当加密巡查频次,配合储备石料沙袋等抢险物资,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维护。
六、堤防包保责任单位积极开展堤防管理保护宣传
各级堤段包保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张贴标语、电视飘字、专题宣传、电子宣传、发放传单等方式,广发开展堤防管理保护的宣传,在全县营造人人参与、共同维护堤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七、对堤防包保责任单位加强监督检查
1、县人民政府负责对包保单位堤防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河道堤防主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组织对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3、鼓励社会大众对堤防包保单位管理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包保单位或责任人接到群众、河湖长或有关部门交转的举报投诉,应当认真核实,及时解决。
八、对堤防包保责任单位实行奖惩制度
1、对在认真履行包保职责,及时发现、消除涉堤安全隐患、避免重大损失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山西省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由县人民政府或河道堤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堤防包保责任单位和人员在包保工作中思想懈怠、玩忽职守等不良行为,依照《山西省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由县人民政府或河道堤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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