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你中了二等奖!”家住江苏省如皋市的吴先生看到抽奖券上的这句话,不禁笑开了花。随后,他按照获奖说明拨通了兑奖热线。本以为只需走个流程,30万元大奖便可到手,谁知不但奖金没拿到,反而被骗了6100元。近日,该起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邹朝、陆雄被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原来,这张抽奖券并不是吴先生购买的,而是捡来的。今年1月8日,吴先生在如皋市某
购物中心广场上捡到4张未刮开的抽奖券和一张粉红色的发票联。抽奖券上显示,这是某军工企业的活动用抽奖券,粉红色的发票联上也印有该军工企业名称的字样。吴先生心想,这兴许是该军工企业做活动时发放的,但被人遗弃在路边,没想到竟被自己捡到了。
吴先生凭着中奖券背面印的验证方式和兑奖电话,怀着试试看的心理拨通了验证电话,又按照“兑奖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引,将姓名、联系方式、地址和中奖密码编辑成短信,一并发给了该验证电话。一天后,吴先生接到“兑奖中心工作人员”的回电,“吴先生,您昨天提供的抽奖券密码经验证属实,恭喜您中了二等奖,奖金30万元。”听到这个消息,吴先生惊喜万分。
殊不知,验证电话的另一边,来自湖北省仙桃市的“兑奖中心工作人员”邹朝一边向吴先生报喜,一边暗自窃喜:又一个人上钩了!
经查明,吴先生捡到的抽奖券和发票联,均系邹朝和同伙陆雄印制。2015年10月,邹、陆二人在老家仙桃市看到邻居们搞彩票诈骗发了财,不由也动起了诈骗的心思。二人经过商议后,购买了中奖卡片、手机等作案工具,并雇人在江苏、宁夏等地投放,通过开设中奖骗局,坐等“鱼儿上钩”。
再说“中奖人”吴先生。在惊喜之余,他接下来便按照邹朝的指引去领奖。
在现场领奖和银行转账两种领奖方式间,吴先生选择了较为快捷方便的银行转账方式。1月9日,“兑奖中心工作人员”邹朝打来电话,称转账手续已经办好,30万元面额的支票已交付给银行,具体的转账事宜需当事人跟银行联系。于是,吴先生拨通了银行的联系电话,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陆雄装模作样地“核实”并确认吴先生确有一笔30万元的奖金支票后,要求吴先生先支付100元的手续费和6000元的公证费,并提供了一个汇款银行账号。
吴先生汇款6100元,却迟迟没有等来奖金,便再次致电“银行工作人员”,陆雄称还需再缴纳2.4万元个人所得税。这时,吴先生才恍然大悟——他被骗了!1月18日,吴先生报警。
经查证,2015年12月底至2016年5月19日间,犯罪嫌疑人邹朝、陆雄通过类似手段,共实施诈骗10起,涉案总额人民币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