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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关于设立“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路段”的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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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1 10:02:1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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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盐湖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化城市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决定在市区设立“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路段”(简称“严管街”)。通过严格规范管理,使“严管街”成为盐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先进典型和模范街道,努力营造“行车有序、停车规范、道路顺畅、群众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街”范围

1.运城北站进出口及落客区;2.人民路老东街至河东街路段;3.解放路南城墙街至老东街路段;4.禹都东街解放路至人民路路段;5.河东街解放路至人民路路段;6.人民路条山街至涑水街路段;7.东城墙路红旗街至河东街路段;8.魏风街步青路至禹西路路段;9.铺安街步青路至禹西路路段;10.葡萄园巷人民路至中银路路段;11.解放路红旗街至河东街路段。

二、严管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现场查纠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力营造严查、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

三、严管重点

1.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各行其道原则,违反标志标线指示通行;2.机动车不按照规定停放;3.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4.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5.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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