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近日在广州进行了一次地下试管婴儿市场调查:“8.8万元可选性别”的报道再现了试管婴儿地下产业链的阴暗一面。当前,中国不孕不育现象已然十分严峻,许多遭遇生育烦恼的夫妇在正规医疗机构排队求子困难的情况下,不得不选择去地下黑机构寻找希望。然后他们面临的,或许是更大的健康陷阱,许多女性孩子没怀上,却一身伤痕累累。地下试管婴儿及非法代孕等乱象多年来暗地存在,甚至愈演愈烈。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同时却一直未能彻底打击,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不孕不育趋势进一步扩大
官方数据统计,在中国,目前,中国不孕不育患者已超过4000万,不孕夫妇呈年轻化趋势。相比20年前,我国育龄人群中的不孕不育率仅为3%,处于全世界较低水平。而如今,全国平均每8对育龄夫妇中就有1对面临生育方面的困难,不孕不育率攀升至12.5%到15%。
上述数据借官方之口出来,往往还是相对保守的,真实数据或许更加严峻,生育成为许多夫妇一生难以追求的梦想。
不孕不育现象在当前中国出现扩大化现象有多方面原因。
例如晚婚普遍化,许多人迫于工作压力等原因选择晚婚晚育,但却因为生育能力下降导致不能顺利生育;再比如人工流产。随着性行为的低龄化,许多女性在遭遇人工流产后便再也无法顺利怀孕;此外,包括环境污染、食品添加剂、生殖道感染等,都成为不孕不育的罪魁祸首。有专家指出,不孕不育已成为与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并列影响人类健康的第三大疾病。
不孕不育成为人们选择试管婴儿、代孕等人工辅助方式的主要原因。强大的市场需求促进了这一产业无论在地上还是地下的“繁荣发展”。有数据显示,在我国,需要辅助生殖助孕的育龄妇女大约有300万,每年约有10万试管婴儿出生。
而当前国家鼓励推行的“二胎政策”也让许多高龄夫妇想要借助人工辅助方式再求子女。“二胎政策”在试管婴儿、代孕发展如火如荼的背景下再添了一把火。
“地下”求子存安全隐忧
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在以“医疗”为目的的前提下可以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试管婴儿,但面对强大的市场需求,正规医疗机构往往难以满足。所以许多人把目光聚集到地下产业上,进而推动乱象产生。
南都记者的暗访调查显示,地下试管婴儿产业链条的每一个环节都被明码标价:8.8元万可选择胚胎性别;加1万元可以用别人的精子;再加几万元可以用年轻貌美女性的卵子;如果肯花费40多万元,可以使用自愿者代孕……
试管婴儿地下产业的乱象已到十分堪忧的地步。
且不说操作者的专业水平、从业经验无从保证,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更是层出不穷。例如,2012年,厦门有一位代孕妈妈生下孩子后反悔,舍不得把孩子交给客户,向法院起诉客户索要孩子抚养费; 2015年,有代孕妈妈生下双胞胎后,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孩子与委托代孕(提供了精子和卵子)的夫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最终这对双胞胎“砸”在中介手中,无人认领,命运堪忧。
鉴于国内对试管婴儿及代孕的严格法律管控,许多人选在海外重金代孕求子,例如在美国等国家。而海外代孕同样引发乱象重重,中介行骗、孩子国籍难定、血缘不符等问题常常见诸报端,而高达二三十万的费用更是成为媒体热议亮点。
法律监管缺乏震慑力?
在地下产业链条里,试管婴儿和代孕被紧密捆绑,如果女方自身条件不允许,代孕便是下一个环节。而相关乱象的产生,与法律监管缺失有密切关系。
针对试管婴儿及代孕,过去我国主要依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文进行一定监管。
出台于2001年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而为了避免因这一规定过于空泛而缺乏操作性,该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违法实施代孕的法律责任,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办法从严格意义上来看其实并非法律,甚至连条例也谈不上。相比许多发达国家颁布的《生殖法》,该办法对中介机构毫无约束力,对网络
广告亦没有震慑力。
而同样在2001年出台的《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也只是对精子买卖等做了规定,几乎没有对于试管婴儿、代孕等做更多解释。所以,尽管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曾大力掀起多次打击专项活动,但收效甚微。
另外在相关问题上,近年来舆论对于“代孕”合法化有颇多争议。鉴于法律、伦理等难点,中国目前明令禁止代孕。在国际上,德国、新加坡等国家也都明令禁止。但在美国、印度、泰国等地,代孕基本属于合法化,与此相对应的,又有较为完备的法律规定监管。
中国去年底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条款。这一举动曾普遍被认为是中国将走代孕合法化之路。但其实,这只是基于当前中国不孕不育现状做出的微小调整。代孕合法化在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允许什么样的人代孕,允许哪些人实施代孕等,都是要慎重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