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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关于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缴纳2022年4月份工伤保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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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6 16:36:5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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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49号)、《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09〕18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政发电〔2020〕5号)、《关于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涉及人社业务信访问题政策的解答》(晋人社厅函〔2017〕534号)文件精神,经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公益岗人员2022年4月份工伤保险费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0日。如认为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或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0359)8121666
                        市就业服务中心(0359)808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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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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