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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 相关规定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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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5 09:44:3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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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0日,太原市本级及城六区在同一时间面向社会同步举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揭牌及颁证仪式,由此太原市结束了土地、房产、林权、草地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市域全覆盖。“不动产权证”正式替代原有的“大红本”,市民买房办证也不必再国土、房管部门两头跑。关于不动产登记的具体问题,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详细解答。

  什么是“不动产”?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答: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登记些什么?
  答:共有9类: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由哪个部门负责办理具体业务?
  答: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是太原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太原市国土局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太原市国土局各区县分局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具体登记工作。

  市、区(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如何分工?群众哪些手续到市级部门办理,哪些去区县办理?
  答:不动产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原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太原市六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由太原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集体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由六城区国土资源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三县一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部由各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

  新不动产登记证书包括哪些?
  答:不动产登记证书有两种。分别是《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用于证明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等事项。《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不动产权利证书都登载什么内容?防伪标志如何识别?
  答:不动产权利证书主要登载:权利人姓名(名称)、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以及权利其他状况等内容。防伪标志主要是防伪二维码。

  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相比,增加了哪些内容?
  答: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原房屋所有权证书相比,证书内页内容新增了防伪二维码、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权利使用期限等细类信息。

  启用新不动产权证书后,原有的证书还有效吗?
  答: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后,原有权机构已经依法核发的权利证书、证明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旧证可以长期使用,旧证和新证并行不悖。农村耕地权证未来的管理,将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范畴。耕地纳入统一管理,有5年的过渡期。

  如果产权不发生变化,需要换证吗?
  答:不需要换证,原权利证书或证明继续有效。对老百姓持有的旧证书坚持“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原则,即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如何进行不动产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登记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及书面给出受理通知,完成登记(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
  登记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是登记申请书;二是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是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是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是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哪些登记需要双方申请,哪些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是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是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是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是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是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是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况以外的,均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不动产登记信息何时能够查询?如何进行查询?
  答:不动产登记后,信息统一管理、更加完整,但是并不代表任何人都可以随意查询。只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相关不动产资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具体查询信息办法国土部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在新规定出台之前,暂沿用原查询办法。

  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税是什么关系?
  答:不动产统一的核心职能是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其不与房地产税挂钩。

  “小产权房”可以申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吗?
  答:不动产登记须依法登记,任何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不动产,不能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小产权房”。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有哪些便民措施?
  答:太原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的便民措施,如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短信提醒、不动产赠与合同免除公证、网站业务办理进度查询、权证加密等仍保留。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新增便民措施如下:1.遗失声明不需登报,只需在太原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刊发即可。具体程序可登录太原市国土局官方网站查询。2.自然人办理业务可现场委托,不需公证。这些新举措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减轻了办事群众负担,极大降低了群众的办事成本。同时,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可能会根据本区县的特点有所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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