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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湖公安查处一起涉疫黄码人员在他人协助下逃避疫情防控检查的案件。
4月8日晚10时许,盐湖公安分局接盐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涉疫黄码人员高某轩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政府命令,在运城高速北口逃避防疫检查。警方连夜对相关人员传唤问询进行调查。
4月8日,高某轩(芮城县人)驾驶货车从外省返运途中,因健康码为黄色,便电话与货车车主王某(永济市人)联系如何躲避防疫卡口检查。按照约定,王某驾驶轿车,赶到高速运城服务区见到了高某轩。两人将车辆互换,由王某驾驶货车下高速卸货返回永济。高某轩则驾驶轿车至高速运城北收费站内侧,将车停放后走出收费站见到其妻吉某静(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商量如何将车开出疫情检查站。随后,高某轩骑上吉某静提供的电动自行车绕过疫情防控检查卡口。与此同时,吉某静隐瞒上述过程委托同事将轿车开出收费站交与在外等候的高某轩。高某轩驾车返回其在盐湖的居住地,被社区发现后移交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隔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高某轩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王某、吉某静分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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