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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自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开展常规巡察,对稷峰镇桐上村、化峪镇路村、太阳乡董家庄村、丁庄村开展专项巡察。按照任务分工,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党组、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稷峰镇桐上村、化峪镇路村进行巡察; 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县民政局党组、县残疾人联合会、太阳乡董家庄村、太阳乡丁庄村进行巡察;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县水利局党组、县林业局党组进行巡察。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电话和电子邮箱:
县委第一巡察组联系电话:0359-5525887 ,电子邮箱:xczu1411@163.com,办公地址:稷山县原国税局3楼;
县委第二巡察组联系电话:0359-5525886,电子邮箱:jsdsxczu@126.com,办公地址:县委办公大楼406房间;
县委第三巡察组联系电话:0359-5525881,电子邮箱:jsyldsxcz@163.com,办公地址:稷王商务酒店六楼。
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0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2年6月29日。
特此公告。
中共稷山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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